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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2  浏览次数:80

镇检协[2026]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镇建质监〔2026〕3号《关于公布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比对试验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参数

  本次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实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参数为含固量(干燥法)和胶砂减水率。

  二、工作要求

  1、再次比对试验要求详见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实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附件1)。

  2、人员要求:由《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实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参加单位》(附件2)中的单位自行确定三名符合条件人员(社保缴纳三个月以上)共同完成试验。

  三、样品发放

  1、本次实验室间比对试验样品(水泥、碎石、天然砂、外加剂)采用现场集中统一领取,领取样品时,确认样品状态是否良好,提交《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实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样品接受状态确认表》(附件3),并提交附件3中的相关资料(试验人员的三金证明等)。

  2、领取样品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9:00-11:00;地点:镇江建科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建科科技园1号门)综合楼大厅(导航直接输入,附定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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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比对试验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9:00准时进行。

  四、相关要求

  1、各参加单位应本着科学、严谨、真实的原则,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组织好本次实验室间比对试验工作,确保比对试验工作按时完成,及时报送比对试验结果。

  2、各参加单位不得委托非指定人员进行试验,应独立完成,不得串通数据,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对再次比对的单位和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对试验或参加比对试验后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提交试验结果报告单的,将以“不满意”结果处理并予以通报。

  4、按《作业指导书》规定时间提交结果报告单,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jsjcxh@163.com。

  发送至指定邮箱的《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外加剂实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结果报告单》(以下简称《结果报告单》)(附件4)与邮寄资料不一致时,视为结果不满意。

  5、再次比对试验承办单位为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比对结果由协会负责公布。未经许可,各技术支持机构和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泄漏相关情况。

  6、本次比对试验收取费用1000元(领取样品时现场扫码或转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  亮  15162987565

  周冬林  13338812020

  邮寄地址:镇江市檀山路8号(建科集团)A座408室(耿玮18952862351收)

  单位: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

  邮箱:zjsjcxh@163.com


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附件1: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docx

  附件2: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参加单位.docx

  附件3: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样品接受状态确认表.docx

  附件4: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结果报告单.docx

  附件5: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原始记录.docx


  镇检协[2026]8号2026年镇江市混凝土用高效减水剂试验室间再次比对试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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