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 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成立于2004年6月18日,是镇江市地区从事与建设工程检测有关业务的各类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行业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从事行业管理,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和行业协调的职能,为提高本市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检测工作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2.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单位履行,提高职业道德和行业服务水平,协调行业内部关系,提倡互相配合、公平竞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调解有关的投诉和业务纠纷; 3.沟通会员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会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协调会员与广大用户之间的联系,沟通本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联系,忠诚代表本行业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公信证明、价格协调,接受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行业准入资质审核等工作; 5.接受有关机构委托,组织建设工程仲裁检测; 6.承担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相关岗位的培训、考核,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承担颁发从业资格证书等工作; 7.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 8.参加建设工程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的检测和鉴定工作; 9.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检测技术咨询和交流展示活动,研究和推广先进的检测技术和管理方法,组织检测仪器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评选和推荐建设工程检测方面的优秀论文和技术成果; 10.收集和提供国内外建设工程检测方面的信息,编辑、翻译、出版专业书刊、文集和简讯; 11.开展与国内外建设工程检测相关机构的交往和技术合作; 12.组织开展会员单位检测工作业绩考评及表彰先进的各项评比活动。对违规的会员单位采取警告、业内批评、通告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对非会员单位的违法活动建议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会员代表大会是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本行业协会。本行业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规定的职权。秘书处是行业协会的常设机构,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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